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加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药监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创新监测模式,丰富医疗器械上市后评价手段,扎实推进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建机制,促规范,责任落实到位 制定重点监测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与浙江省、河南省监测机构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健全高效科学的监测模式,赴区内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医疗机构督导调研19次,建立监测哨点9家,明确考核指标,保障专项监测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抓质量,促预警,风险监测到位 实施主动监测,收集医疗器械使用病例报告11523份,其中不良事件报告836份,每份报告逐级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抓实抓牢医疗器械安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
抓培训,促能力,打造监测“铁军” 充分利用“一体两翼”监测资源,有力发挥国家重点监测成员单位组织协调作用,举办参加相关会议12次,委派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和业务指导21次,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专项培训7次,培训覆盖一线监测人员、医护人员、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1100余人次,有效加快全区医疗器械监测工作提档升级步伐。
抓科普,聚合力,构建共治格局 加强职能部门合作,加大政策解读和法规宣贯力度,制作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小视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组织全区各级监测机构及医疗机构开展专题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用械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