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简称麻精药品)管理是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管理不严发生流弊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近日,市四院由药械管理部、医务部、后勤保障部、护理部对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及环节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按照麻精药品管理质控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分别深入到病区药房、药库、手术麻醉科等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对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保管,科室管理人员、处方医师、调剂药师的相应资质及签名留样,麻精药品调配和使用记录、库存量、用药记录、空瓶数量、销毁记录及麻精药品储存库房防火防盗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对各科室负责麻精药品的使用及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提问。
依据规定,麻精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卫健委相关要求,验收要双人开箱验收;麻精药品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配备监控及报警装置,专人管理;科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做到数量账目相符;准确无误填写麻精药品基数申请表及使用登记表;对残余药液按照规定当场销毁,认真填写使用弃药记录表,并备明弃液流向;后勤保障部加强重点部门的巡查。
麻精药品具有重要的医疗和科学价值,如管理使用不当发生流弊,会产生严重的公共问题、社会问题。各科要高度重视麻精药品的管理,保证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要对麻精药品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院药械管理部、医务部、后勤保障部、护理部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科室麻精药品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此次检查中,检查组对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耐心细致的检查,并且做了详细的反馈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指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工作精确到事。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树立红线底线思维,杜绝麻痹思想,保证了院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