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州政府重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工作,定期调研推进各项监管工作。8月7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施青团到怒江州中医医院、怒江爱民医院、一心堂药店怒江分部集中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情况调研。
施青团副州长实地走访医药机构部分业务科室,听取了医药机构业务开展、新学科新技术应用、专科建设及医技人才引进配置等情况介绍;向医药机构重点了解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省级飞行检查及州级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医保经办部门为医药机构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情况,在医疗诊疗服务、生产经营过程中医药机构面临的困难和诉求。施青团副州长对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诊疗服务,为怒江社会创造和解决就业岗位,积极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事关民生利益,不可触碰基金安全底线,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树立行业自律意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合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守牢用好群众“救命钱”。
施青团强调:全州各级医保部门和医药定点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工作要求,把各项医保工作落细落实,把医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医保政策业务学习,加强医药机构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制度和政策框架内,对各医药机构给予政策和经办服务倾斜支持,纾缓医药企业经营压力,不断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为医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清廉怒江“十大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医药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确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运行。
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州政府办公室、州医保中心相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