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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11 信息来源:查看

权力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人员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登记、备案)

咨询电话

0832-2025428

监督投诉

电话

0832-2032530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1

服务内容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理地点: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内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填写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备案登记表

2.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的暂住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长期居住异地人员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

(二)将异地就医申请表、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的暂住证复印件,到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盖章生效。

收费依据

及标准

设定依据

《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内府发〔2017〕34号)第二十一条(一)长期居住异地或因工作需要长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在所在地选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以地级市为选择范围),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备案后满1年方可迁回。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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