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安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近期各级医保部门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对医药机构形成高压态势,经研究决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现将80起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1.水源乡石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1.用药不规范、2.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01.0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01.0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石坳乡余源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49.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849.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竹坪乡紫竹佳园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1.使用超限制性用药、2.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841.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841.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港口镇纱笼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33.6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33.6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港口镇卢坊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743.6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6743.6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溪口镇下港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34.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34.2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大椿乡杨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1.药品进销存不一致、2.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169.1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169.1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8.大椿乡新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563.6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5563.6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9.西港镇西港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00.6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00.6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0.西港镇湾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18.2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18.2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1.征村乡黄荆州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2.5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82.5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2.何市镇大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9.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29.3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3.何市镇下田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84.7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584.7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4.黄港镇双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66.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266.8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5.余塅乡东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954.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954.1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6.上杭乡新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违规违规医保基金908.1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908.1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7.太阳升镇西坳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1.超医保支付范围,2.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90.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890.5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8.宁州镇西茗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3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3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19.余塅乡小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13.7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513.7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0.余塅乡余塅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600.3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600.3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1.四都镇石坵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6.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86.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2.庙岭乡上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2.3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02.3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3.黄龙乡官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87.0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787.0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4.黄龙乡都岭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1.7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21.7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5.杭口镇杭口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52.9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52.9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6.杭口镇下杭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1.重复收费,2.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48.9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748.9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7.杭口镇杨坊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93.1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93.1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8.杭口镇中高塅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7.3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7.3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29.黄龙乡洞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962.0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962.0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0.水源乡绣墩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7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1.水源乡梅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94.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94.9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2.水源乡中段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12.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12.2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3.四都镇四都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1.9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1.9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4.四都镇大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57.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57.2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5.四都镇埚头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75.1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75.1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6.布甲乡横山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52.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752.1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7.竹坪乡沈坊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76.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76.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8.竹坪乡羽岭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94.3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94.3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39.竹坪乡山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760.0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760.0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0.黄坳乡塘排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505.0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505.0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1.黄坳乡田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31.9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631.9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2.黄坳乡岩咀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42.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042.8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3.黄坳乡丁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261.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261.1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4.黄坳乡港源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33.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33.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5.黄坳乡磅碚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76.8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576.8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6.黄坳乡朱砂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35.0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635.0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7.黄坳乡船形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49.6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649.6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8.黄坳乡黄坳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13.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13.0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49.黄龙乡太阳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823.5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823.5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
黄龙乡白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加价不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201.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201.0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1.上衫乡红星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53.8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553.8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2.上衫乡书堂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70.1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70.1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3.上衫乡下衫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基金1116.7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16.7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4.宁州镇芦塘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85.4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85.4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5.新湾乡噪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88.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6.黄沙镇李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91.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91.8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7.白岭镇桃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44.6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44.6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8.白岭镇三千段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25.9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25.9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59.白岭镇荣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0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809.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0.白岭镇白岭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683.1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3683.1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1.港口镇龙井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5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50.9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2.马坳镇塅上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06.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06.2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3.马坳镇山口塅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34.1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134.1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4.黄沙镇长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违规基金1638.1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638.1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5.黄沙镇付家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85.7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85.77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6.黄沙镇下朗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68.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68.8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7.黄沙镇岭斜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33.7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533.7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8.黄沙镇瑶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31.6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031.66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69.大桥镇西塘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8.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58.22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0.东港乡黄荆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56.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756.2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1.东港乡靖林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96.0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96.0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2.港口镇洞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17.8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817.84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3.大椿乡柏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一致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25.1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25.1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4.马坳镇游家槎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24.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24.18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5.马坳镇梧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该卫计室存在药品违规加成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10.9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810.9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6.江西洪兴盛锦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盛康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5月29日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对江西洪兴盛锦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盛康堂大药房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销售回流药欺诈骗保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1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2152.5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同时解除定点资格。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7.修水县伟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5月19日九江市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对修水县伟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药店涉嫌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857.4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8.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修水县站前连锁门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5月19日九江市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对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修水县站前连锁门店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药店涉嫌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76.8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79.修水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23日-24日九江市飞行检查组对修水县妇幼保健院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涉嫌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2025.3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42025.33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
80.修水民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1日-4月3日九江市飞行检查组对修水民康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涉嫌存在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3018.8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修水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违规基金予以追回,行政罚款143018.81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额退回医疗保障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