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重点检查游商小贩的非法经营行为。
据悉,海南省局将严厉打击游商小贩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和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美瞳”等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美瞳”的,本着“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包括公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海南省局将以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定期巡查,对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行拉网式排查。
海南省局还通过媒体提醒消费者,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美瞳”,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