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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港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6/02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药品质量风险隐患为核心,为持续巩固药品安全稳定向好局面,助力实现“十五五”药品监管工作良好开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结合我区监管实际,制定2026年龙港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的

  1、确保药品使用合法、合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行为。

  3、发现并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防范用药风险。

  4、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储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检查范围

  按照监管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单位(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重点及检查内容

  加强药械使用单位监管,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是否建立并实施药品购进、验收等质量管理制度,供货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分库、分区摆放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发现非法渠道药品涉嫌来源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的,及时向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进行通报,从源头控制风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三医协同机制,尤其是在集采中选品种、特殊药品、疫苗、药品信息化追溯、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医保“回流”药等方面,要持续加大协同力度,形成治理合力。加强特殊药品监管,要加强对右美沙芬等2023年以来新增列管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芬太尼类药品、含兴奋剂药品、右佐匹克隆等品种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管理、无麻精药品经营资质企业销售库存新列管药品等,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强化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管理,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肉毒毒素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批准的肉毒毒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码上放心追溯系统”等信息系统,筛查异常购销数据,开展有针对性的延伸检查;保证疫苗质量安全。持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药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药械安全的迫切需求,持续推动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为根本目的,积极开展龙港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药械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履行职责

  要夯实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药械安全防控质效,严格落实风险会商要求,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穿透力”。

  (三)强化思维、动态监管

  药械安全没有零风险,强化早期预警、精准处置,切实化解风险在萌芽状态。既要针对性解决老风险,也要重视新情况,利用现代化、数字化新手段实现科学监管,提升效能。

  (四)立足长远、注重宣传。

  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水平,注重引导,坚持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鼓励维权、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对投诉举报工作重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防控风险为要,以解决群众关切为本,依法、负责、高效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扩宽消费者对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及时回应群众所期所盼,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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