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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药储备和调用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0/03/05 信息来源:查看

琼卫中医函〔2020〕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保障疫情防控中药充足供应,促进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现就加强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药储备和调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要充分做好相关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储备工作,储备品种可参考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我省中医药防治方案

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在中药储备紧急时可向任何医疗机构请求调用,被请求医疗机构无条件配合。

三、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可以直接向省内外中药饮片生产厂家采购中药饮片。    

四、倡导有责任担当的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及时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五、疫情期间,各医疗机构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流入医疗机构和市场,确保疫情防控药质量安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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