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级监管的5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法人签订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
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上述5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由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医疗器械,不购进和不使用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建立并执行覆盖采购、收货、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