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本次比选的基本情况请参见“项目概况”
二、项目编号:LHYYGK2018042039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遴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省外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工商注册手续),且在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登记备案;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以及开展招标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三)具有熟悉招标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
(四)本项目遴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申请书送达
凡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内送到深圳市龙华区景龙建设东路2号龙华区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72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合作方式
双方合作合同期限一年,根据龙华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中标单位承担采购方2018年全年度所有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的招标代理。
龙华区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