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和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50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以下简称“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集采”)、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和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以下简称“硬脑膜补片类和止血材料类集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规范辖区内相关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现将本次带量采购执行相关事项及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施机构范围
南川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须全部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鼓励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积极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二、采购药品范围
本次采购药品范围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集采中选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1)、硬脑(脊)膜补片类和止血材料类集采中选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2)。
三、采购执行周期
本次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集采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硬脑(脊)膜补片类集采和止血材料类,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算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0日集采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龚杭;联系电话:023-8111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