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企业申投诉及审核,现将第四十四批医用耗材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果查询
(一)各企业请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点击“公告通知”查看“第四十四批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表(9.22)”,或选择“耗材挂网管理”进入所属项目,点击“挂网结果查询”—“挂网公示管理”查看具体情况。
(二)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交易结算”,通过“目录管理”—“挂网目录查询”采购挂网产品。
二、有关事项
(一)申请降价符合要求的产品,按降价价格挂网;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暂不挂网。
(二)无法保障供应的产品,企业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暂停挂网;如挂网产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日内申请降价。
(三)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