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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医保付费技术标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9号)要求,我局以《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及《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等文件为基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以下简称“DRG病组方案2.0版”,详见附件1)和《吉林省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以下简称“DIP病种库2.0版”,详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分组落地执行工作,促进支付方式改革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新版病种病组目录库。依据国家医保局《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我省对国家病种病组分组方案2.0版进一步细化,形成我省病种病组方案。各统筹区要严格依据分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9月30日前组织开展本统筹区启用新版测算权重(分值)调整并制订实施计划,于10月15日前将实施计划报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统筹区最晚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全省分组版本。 &em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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