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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5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河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已经省医保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河北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特例单议工作流程,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收治疑难杂症,根据《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纳入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管理的所有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条省医保局指导各统筹区开展特例单议工作,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特例单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第四条特例单议专家由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推荐,经统筹区医保部门审核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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