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数据报告> 医保物价信息> 详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3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 为建立健全进出有序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坚决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加强我省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均衡定点资源配置 各市县医疗保障部门应立足区域内现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情况、服务半径以及服务人群数量分布等,结合医保基金收支、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科学合理安排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资源。定点医药机构资源相对饱和的地区,按照常住人口就医购药需求逐步优化布局及密度;相对不足的地区,对新开设符合规划要求的医药机构,优先纳入定点管理。 拟新增定点周边步行15分钟范围内有同类型定点医药机构的,原则上不再新增定点。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年度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市县,本年度应暂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大于6.5张(含)的市县,应暂停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此标准实行动态调整适时发布。由  详情......



相关医保信息 更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