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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信息来源:查看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保电〔2020〕10号)精神,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现就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 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互联网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师诊查费等实行线上、线下统一价格、统一支付标准。 二、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复诊服务的,按照自愿原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签订“互联网+”医保服务补充协议,协议应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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