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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临时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和国家医保局有关文件要求,决定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统一制定政府指导价格为每人次5元(详见附件)。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抗原检测项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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