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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按病组(DRG)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稳妥推进按病组(DRG)付费改革,合理兑现临床价值,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按病组(DRG)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北京市按病组(DRG)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按病组(DRG)付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组(DRG)付费2.0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24号)要求,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合理兑现临床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特例单议,是指在DRG付费中因住院时间长、病情复杂、资源消耗过高、多学科联合诊疗、新药新技术使用等费用高值病例,以及短期内离院、第三方赠药等费用低值病例。其中,新药新技术相关病例执行本市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政策,其余病例经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市区医保经办部门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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