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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解除、终止黔南健明眼科医院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6 信息来源:查看
黔南健明眼科医院、贵州一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都匀花椒地店、贵州一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都匀三街店、都匀市福昇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根据《黔南州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的第六十六条“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有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情形且性质恶劣的,或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或社会影响严重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每查实处理一次,可扣减年度管理分10分,给予乙方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情况,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中的第(七)款“乙方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甲方报告的”和《黔南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中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医保协议”中的第二款“乙方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与你机构解除、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进行挂网公布。 都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 附件: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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