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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讷河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20上半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齐医保发〔2019〕18号)要求,为了减轻参保人员因诊治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所引起的经济负担,结合我市医保基金累积情况及参保人员实际医疗需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不适宜大范围组织慢性病鉴定工作。因此,2020年上半年,为预防发生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鉴定病种的范围为部分疾病诊断明确,不需到医院进一步实施相关检查,采取不见面、提交相关材料即可有效认定的十五种门诊特殊慢性疾病,从而减轻参保职工因特殊慢性病在门诊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现将申报要求及鉴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门诊慢性病认定病种 各种恶性肿瘤、脱髓鞘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尿毒症、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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