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数据报告> 医保物价信息> 详情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及特殊药品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信息来源:
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根据《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谈药品范围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医保发﹝2021﹞50号)明确的275个国谈药品,具体药品见附件1。 二、特殊药品范围 《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2年版)》(医保发﹝2021﹞91号)明确的136个特殊药品,其中有103个也属于国谈药品,具体药品见附件2。 三、调整国谈药品医疗保障政策 (一)提升国谈药品保障水平。将协议期内国谈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乙类药品进行管理,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国谈药品中的特殊药品先行支付比例除省级规定的外,其他药品自付比例10%,不区分进口或国产,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制条件进行医保支付。 (二)明确国谈药品住院待遇支付政策。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执行住院待遇支付政策。  详情......



相关医保信息 更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6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