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数据报告> 医保物价信息> 详情
贵州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各市(自治州)医保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现将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同时增设混合检测项目,10人份样本混合检测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二、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12315等,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第三方民营检测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  详情......



相关医保信息 更多>>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