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有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医用耗材全部功能上线应用以及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医用耗材挂网及动态调整等相关功能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等。
(二)业务范围。医用耗材挂网及动态调整等全流程业务,包括申报、审核、公示、确认以及相关信息调整等流程。
二、试运行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起,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医用耗材挂网及动态调整等相关功能,开展试运行相关工作。
三、主要操作流程
(一)用户注册认证。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应提前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完成用户注册认证,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本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账号的,可直接使用,无需另行注册。
(二)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包括已有产品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的)均应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维护,上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承诺书等资料,代理企业还应上传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境)外生产企业出具的总代证明。具体操作为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入“招采企业服务”页面,点击“耗材招标模块-企业信息管理”页面,按要求填写企业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医用耗材申报挂网及动态调整。企业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点击“耗材招标模块”相应功能页面开展产品申报挂网、信息调整等相关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林区)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按照试运行有关要求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采购交易行为,严格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监管,并收集反馈试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协同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各医疗机构应进一步规范内部采购使用程序,严格按有关要求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采购交易等相关业务,会同相关企业做好院内目录、配送关系建立等工作。
业务问题联系电话:027-87267167
技术问题QQ群(待系统稳定后解散):
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965061790
医疗机构:975552829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