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5〕204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联采办《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范围
	(一)皮内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1的产品。
	(二)针灸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2的产品。
	(三)刃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3的产品。
	(四)梅花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4的产品。
	二、填报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填报内容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各采购品种的品种类别、品牌、采购金额、历史采购总量,并根据采购品种历史采购总量填报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历史采购总量的80%,若低于80%,需在系统内注明原因。
	四、填报方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模块开展(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unitLogin)。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管理端:https://docs.qq.com/doc/DVXpvdEN1R3ZkUXNt,医疗机构端:https://docs.qq.com/doc/DVW9wU0ZqRXZKQWh2)。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由自治区统一发放,医疗机构密码重置由各盟市医保部门负责,新增医疗机构账号,由各盟市医保部门汇总后报自治区药采中心处理。
	五、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21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2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带量不实”问题。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上传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汇总表》。
	咨询电话:0471-490721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