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电生理类、神经介入类(弹簧圈、颅内支架、血流导向密网支架)医用耗材医院集团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5〕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牵头医院会商决定,现就电生理类脉冲消融导管产品开展带量谈判报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谈判成交参考价规则
1.根据今年我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价格,对于有现行网上采购价格的产品,取最低价下降一定降幅,制定谈判成交参考价;对于无现行网上采购价格的产品,原则上以不高于同组本企业成交参考价平均水平、同组成交参考价平均水平制定成交参考价。
2.企业网上申报拟供应价不超过成交参考价的确定为拟中选产品,报价超过成交参考价或放弃报价的确定为谈判失败产品,且不再组织专家现场谈判环节。
二、报价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时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逾期未操作(未提交)视为放弃。
三、申报拟供应价格要求
1.拟供应价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2位小数。请分组为脉冲消融导管的企业,在报价期内,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模块“带量采购-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在“电生理类、神经介入类(弹簧圈、颅内支架、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项目”,首先选择“线形分组”或“非线形分组”,然后对应申报参与本次谈判产品在该组的拟供应价格。
2.企业在选择谈判分组时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慎准确选择分组,企业由于分组选择出现相关问题的由企业自行承担。
3.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全国各省级挂网采购价格和我市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采购期内中选价格实行就低动态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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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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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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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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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