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6〕13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工作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量确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网址:https://hc.tjmpc.cn:19035/#/login),在“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填报管理—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在平台内下载操作手册查看。
医疗机构继续沿用填报采购需求量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如忘记账号密码,请向各市医疗保障局申请重置。
三、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各医疗机构在平台中分两步确定各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同一采购组内,按中选规则及中选排名,梯度分配 协议采购量。排名第一的中选企业获得医疗机构申报本企业产品100%的需求量;排名末位的中选企业获得医疗机构申报本企业产品20%的需求量;其他中选企业按照排名顺序等比例递减获得医疗机构申报本企业产品的相应需求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内直接查看梯度部分协议采购量。中选企业降低的需求量划为待分配采购量。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对应企业未中选的和复活中选的相应采购需求量划分为待分配量,与中选企业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待分配总量,待分配总量的60%必须从中选企业中选择分配,剩余40%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和复活中选的企业中自由选择,直至待分配量为0。中选企业和复活中选企业有多张注册证中选的,医疗机构在分配相应中选企业和复活中选企业采购量时,原则上应按本医疗机构申报的企业注册证和需求量选择;医疗机构在分配有多张注册证中选的企业采购量时,原则上各注册证的实际分配比例应与各注册证需求量比例相同。
四、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1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切实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分配量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对于同企业同分组有多张注册证中选的,鼓励医疗机构按照“采低不采高”的原则分配采购量。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工作。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