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全面深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工作,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联合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开展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现就《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7日18:00前将电子版意见反馈表及扫描件(附件2,扫描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cqybjchck@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88975687;023—88975360。
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5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