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一轮接续采购推进工作安排,现将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信息和组合信息集中维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由种植体(含覆盖螺丝)、修复基台、愈合基台、转移杆、种植体替代体5个部件组成的口腔种植体系统。
(一)种植体(含覆盖螺丝,下同)是指植入到人体牙槽骨内,用于为义齿等修复体提供固定或支撑的医用耗材。种植体材质为纯钛(含二级纯钛、三级纯钛、四级纯钛等)、钛合金(含钛锆合金等)、其他材质。临时种植体、穿颧种植体和一段式种植体暂不申报。
(二)修复基台为单牙、多牙种植修复基台,材质为纯钛或钛合金,其中螺丝固定的修复基台应包含中央螺丝。多牙修复基台应包含其常用配件。
(三)配件包应包含愈合基台、转移杆(或扫描杆)、种植体替代体各1件,材质包含纯钛、钛合金、高分子材料等。
二、申报主体
具有完整、有效的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资质合法合规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作为申报企业;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人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维护和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7日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账号注册
本次信息收集工作依托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四川药械招采子系统,链接: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企业须参照《关于优化医药企业在省药采平台账号新增和绑定方式的通知》(川药招〔2025〕229号)、《关于四川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及原账号绑定操作指引整合的通知》(川药招〔2023〕235号)领取四川药械招采子系统账号。
(二)登录平台维护基础信息
请相关企业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四川药械招采子系统,在耗材招标管理—口腔耗材带量专区查看口腔种植体系统各部件相关信息,并按照《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的“医用耗材申报规范”要求申报相关产品信息,上传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及其附件图片,具体维护方法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申报产品系统组合
请各申报企业依据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信息填报《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组合申报表》(详见附件1),确保5个部件齐全,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并于2026年7月27日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EXCEL电子表发送至sctwzdsj@126.com。
五、产品系统组合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6年7月17日(周五)上午9点。
(二)培训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2楼。
(三)参训人员。请各申报企业派1-2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如需对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一轮接续采购提出工作建议,也请现场书面反馈工作人员。
(四)参会回执。请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16日12点前将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扫描,连同EXCEL电子表发送至sctwzdsj@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参加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药械招采子系统并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相关信息维护工作,按要求提交《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组合申报表》。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问题反馈请登录四川药械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查看QQ群等反馈渠道。
(三)产品未获取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企业,务必及时申报国家医保编码。
(四)同一申报企业5个产品部件务必申报齐全,部件缺失将影响产品系统组合。
(五)如需在本轮接续采购申请变更申报企业的,请填写《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申报主体转移的共同申明》(详见附件3)并提交。
(六)业务咨询电话,028-85157579。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