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4-1)》要求,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本市于2024年10月10日执行集采结果,现就第三年度执行与签约事宜通知如下:
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第二年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累计到第三年。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医院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采购总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同产品系统类别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使用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系统间调整。医疗机构如拟采购上年未报量的中选产品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签订采购协议。
特此提示。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