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78号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由我省牵头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份,对切割球囊、刻痕球囊、棘突球囊和乳突球囊等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就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取得切割球囊、刻痕球囊、棘突球囊和乳突球囊等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维护。
二、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切割球囊、刻痕球囊、棘突球囊和乳突球囊医用耗材。
三、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及时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查看产品分组目录,并按要求申报。尚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请企业尽快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按要求申请医保编码,本次可按医保编码“未维护”进行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
产品信息集中维护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12月12日17:00
四、相关要求
符合产品范围的相关企业应及时参与信息申报。应报未报的,将影响后续在相关地区的集中采购工作。企业申报的信息将作为本次联盟采购的供应清单,未申报或申报未成功的产品视为未中选产品,按照各联盟省份相关挂网采购办法处理。若出现不如实申报等情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不得参与此联盟采购,并按照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处理。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5日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