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企业:     现对2008年阳江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配送企业的数量问题     配送企业数量由原来的1家,调整为最多允许2家,具体操作方式为: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可以设定自行进行中标品种的配送,也可以委托设定1家经营企业作为主配送单位;在网上采购正式开始前,投标人可以增加1个分配送单位,但必须递交清晰的配送授权资料并被审核通过后(资料列表按照投标资料的《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册》)   二、澄清资料册的格式     各投标企业在公告期如果发现数据中心产品数据和企业数据因时间关系有所调整变化,比如注册证更换、有效期延长等,请各企业统一汇总制作澄清资料册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由2009年6月15日17:00前交由我由公司,澄清资料册格式详见附件下载。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