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根据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联动采购、江西省组织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且形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江西省组织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产品范围
协议签订产品为京津冀“3+N”联盟肝功生化类、江西省组织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执行中选价格。
三、操作程序
(一)协议采购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
1.登录平台
(1)登录网址: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体外诊断试剂操作系统”进行操作。
(2)登录方式: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凭账号密码自行登录体外诊断试剂操作系统。无法登录原有账号的企业,点击界面右下角“企业账号注册”栏,进入“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完整输入本企业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需新增账号的企业点击界面右下角“企业账号注册”栏,进入“体外诊断试剂企业信息注册”进行注册。
2.建立配送关系
(1)中选企业以地(市)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区所有参加本次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2)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3)医疗机构根据协议采购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并分配合同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合同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3.协议签订顺序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在体外诊断试剂系统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二)协议采购量外中选和非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
医疗机构与各相关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的方式与协议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流程相同。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产品应开展议价,保持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未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采购行为将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如遇国家或自治区级采购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于2025年11月12日至30日内通过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执行时间:全区统一执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三方协议签订后即可采购中选产品。
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须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主动申请或因价格治理下调中选价格,尚未执 行的协议量按新价格执行。
五、工作要求
做好配送关系建立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是确保本次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要求完成。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做好配送关系建立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本次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得设置条件增加中选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