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有关企业,医疗机构:
为补充完善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集采医用耗材产品数据,做好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和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及京津冀“3+N”联盟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的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增补
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以及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相关中选企业登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动态调整管理-耗材集采产品确认”页面,查看中选产品信息,点击“确认”操作,完成中选产品增补。对于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如需更新产品医保编码,需先点击“对码”绑定国家医保编码操作。未完成增补操作的中选产品,系统不支持建立三方配送关系。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9日。
二、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三方配送关系建立
确认后的中选产品信息将及时导入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以及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建立三方配送关系,并与已签订的三方协议保持一致。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6日。
三、非中选产品申报
相关企业点击“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动态调整管理-非中选产品申报”页面,选择对应的集采项目后按要求完成申报。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9日。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林区)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集采产品交易采购工作,并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相关中选产品履约情况的监管监测。
相关中选企业、非中选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做好集采产品增补和申报。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采购交易,会同相关企业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做好院内目录调整、配送关系建立等工作。
集采中选结果执行要求及其他事项等按鄂药采联办〔2025〕12号、鄂药采联办〔2025〕13号、鄂药采联办〔2025〕14号等规定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