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支持临床创新技术发展,保障临床使用需求,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精神,现开展全新二级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要求
系统内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14类医用耗材,现有二级目录详见附件1(产品申报目录另行通知)。
全新二级目录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为参考基础,应在功能、适用范围、结构性能组成等方面与现有二级目录有较大区别。
二、申报流程和申报方式
全新二级目录由省内三级医院在系统内申报,申报的二级目录将组织专家组论证。
全新二级目录申报路径为“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全新二级目录申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8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各相关医疗机构务必结合临床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存在严重不符情况的,将向相关监督部门报送。
联系电话:医用耗材采购科,0571-1239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