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我局组织实施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试剂组团采购试点项目(HZSJZTCG-2025-01),经评审,于2025年12月29日公布中选结果,确定“莱弗仕康(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采购结果确定后,我局陆续接到多家医疗机构反映,该企业血糖试纸产品供货极不稳定。经调查,发现“莱弗仕康(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为其指定了管理人,于2026年7月21日就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宜发布公告。鉴于该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本次组团采购报名备案的授权联系人已离职,已无在岗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本次组团采购履约相关工作,客观上已不具备持续稳定供货的履约保障能力,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履约要求。
为保障医疗机构试剂供应稳定,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与公共利益,拟取消“莱弗仕康(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本次检验试剂组团采购中选资格。
现就上述拟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相关单位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及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受理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址: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拱墅区长天弄46号)。
邮箱:hzybyyfwglc@hz.gov.cn
联系电话:0571-89583028、89583030。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