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保局、省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联盟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浙江牵头双腔起搏器类医用耗材(目录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一)执行时间
集中带量采购所有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自2026年10月1日零时全省统一执行。
(二)采购周期
浙江牵头双腔起搏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工作自2026年10月1日起算,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结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请及时做好货款结算,确保集采顺利落地执行。
(二)中选产品未在系统挂网的,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操作指引-耗材挂网数据管理-耗材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挂网的产品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价格(自2026年10月1日零时起)。
(三)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在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四)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五)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