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联采办、京津冀“3+N”联盟及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等通知,现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京津冀“3+N”联盟超声刀头类、冠脉扩张球囊类、冠脉导引导管类、冠脉导引导丝类、关节骨水泥类;省际联盟结扎夹类、乳房旋切针类、腔镜吻合器等14类带量采购产品于1月30日在本市集采平台内更新(详见附件),2月6日统一执行,1月30日至2月6日为过渡期,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采购相应准备。
医保结算及报销执行时间请以医保中心医用耗材信息库医院端软件升级版本生效时间为准。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