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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政策解读及映射关系表
发布时间:2026/10/12 信息来源:查看

编者按

为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在我区落地实施,统一规范全区价格项目和定价基本思路,厘清项目内涵、边界与除外内容,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提升价格管理规范化水平,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多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和我区相关政策,现对执行过程中各方关切的普遍问题,梳理形成立项指南政策解读口径,供各旗区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学习参考。

01、同时进行前房和玻璃体穿刺,是否可以分别计费?

不可以。“眼内穿刺费”的计价单位为单侧,计价说明中“眼内包括但不限于前房、玻璃体等部位”,因此不再区分临床操作的具体部位。

02、术前的结膜囊冲洗是否可以单独收费?

如结膜囊冲洗是该手术的必要操作步骤,价格构成中已包含冲洗等内容,则不可单独收费;若为独立操作内容,则可据实收取。

03、玻璃体切除术中使用激光的,应如何收费?

通过激光实现切割、凝固或气化组织等操作辅助完成手术或治疗的,可收取“激光辅助操作费”。

04、“眼睑成形费”与“眼睑裂伤缝合费”是否可以同时收取?

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和诊疗技术规范,如确需进行,则可同时收费,需执行同台手术收费政策。

05、计价单位为“单侧”的手术类项目,同时做了双侧部位,应如何收费?

计价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计价说明执行;计价说明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同台手术收费政策执行。

06、“视力检查费(普通)”和“视力检查费(特殊)”是否可以同时收费?

“视力检查费(普通)”是指通过远视力、近视力、光机能(包括光感及光定位)、伪盲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视力进行检查;“视力检查费(特殊)”是指通过各种特殊方式对视力进行检查,两个项目使用的检查方法不同。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和诊疗技术规范,如确需同时进行,则可同时收费。

07、眼压测量时,使用了压平式眼压计和非接触式眼压计两种方法,可以计费2次吗?

不可以。“眼压检查费”是指通过接触或非接触方式进行眼压测量,计价单位为“单侧”。同一患者单侧眼睛即便同时使用多种检测方法测量眼压,也只能计费一次,不得按照不同检查方法重复计费。

08、使用裂隙灯检查了眼前节和眼后节,可以计费2次吗?

不可以。“裂隙灯检查费”计价单位为“次”,一次检查同时检查了眼前节和眼后节的,仅可计费1次。

09、同一次就诊,双眼都进行了电脑验光,可否计费2次?

不可以。“显然验光费”计价单位为“次”,一次检查同时对双侧眼睛进行电脑验光的,只能收取一次费用。

10、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散瞳验光,可以计费2次吗?

不可以。“散瞳验光费”计价单位为“次”,一次检查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散瞳验光中,只能收费一次费用。

11、“角膜接触镜”用于绷带镜、术后屈光矫正等,可以单独收费吗?

可以。

12、眼科类手术项目中使用显微镜的,可以同时收取“术中显微成像辅助操作费”吗?

不可以。显微镜费用已纳入眼科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构成,不能再单独收取“术中显微成像辅助操作费”。

13、实施眼内能量精密治疗是否可以同时收取激光、冷冻、射频等辅助操作费用?

不可以。“眼内能量精密治疗费”价格构成中已包含各种能量设备,不能再单独收取激光、冷冻、射频等辅助操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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