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海南中医药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更好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与人民健康需求,海南省制定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一)政策依据。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等国家部署,衔接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特色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黎苗医药资源优势及产业发展实际,形成专项行动方案。
(二)现实需求。
当前我省中医药产业虽具备热带药材资源禀赋,但仍存在突出短板: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培育滞后,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覆盖率不足;中药制造产业链条薄弱,研发创新能力偏弱,全省中药研发财政支持力度虽不断加大,但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升;三产融合深度不够,国际化服务贸易体系尚未健全。制定《行动方案》是破解产业瓶颈、激活黎苗医药资源价值、培育自贸港新经济增长点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通过“企业+文旅+市场”三带动模式,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到2028年底,实现中医药全口径产值增长15%,建成优质中药材高标准生产地、中药材进出口贸易集散地、精品中医药康养旅游目的地;黎苗医药影响力显著提升,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深化,形成现代化中医药产业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与举措。
围绕“夯一产、强二产、拓三产、开放发展”四大主线,实施16项重点任务:
1.夯实“一产”根基,筑牢资源保障体系。
攻坚种源繁育:建立特色中药材资源库,重点培育沉香、降香等南药及胆木等黎药良种,到2028年建成10个以上良种良苗繁育园,提升“海南良种”品牌影响力。
规范种植养殖:优化“四大主产区”布局,发展林下生态种植,推动10个以上“定制药园”建设,实现种植养殖总面积超100万亩。
升级产地加工:建立初加工质量分级体系,建设20个以上产地分拣加工中心及市县贮藏中心,构建“收储—加工—贮运”一体化体系。
畅通流通渠道:建设全省道地药材集散中心,搭建质量追溯体系与电商交易平台,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2.强化“二产”动能,提升制造核心竞争力。
推动饮片提质:培育标杆饮片企业,支持医疗机构建精品中药房,到2028年公立中医医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饮片处方占比不低于30%。
加速制剂创新:发挥院内制剂研发中心作用,新增10个以上制剂备案/批准文号,推动省内外制剂跨区域调剂使用。
打造特色品牌:做强“海南沉香”等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智能制造+数字监管”型企业,优化提取工艺与剂型。
加强科技支撑:搭建科研平台,攻关黎药苗药机理、经典名方二次开发等关键问题,提升质量检测与临床循证研究能力。
3.拓展“三产”融合,培育多元新业态。
健康服务融合:建设嵌入式中医馆(黎苗医药体验馆),开发代茶饮、药膳等产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文旅深度联动:打造“沉香生活”等 IP,开发“雨林+疗愈”等6条以上康养旅游路线,建设国际中医药文化研修中心。
健康食品创新:开发10个以上“药食同源+地方美食”产品,举办药膳大赛,构建线上线下营销网络。
数字技术赋能:应用“AI+物联网”监控种植全过程,建设共享中药房与远程诊疗平台,构建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库。
4.构建开放格局,打造国际化高地。
深化国际合作: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种质资源库,开展血竭等进口药材溯源与引种研究。
拓展服务贸易: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申请国际专利,建设海外中医中心与留学生培训基地。
发展转口贸易:依托自贸港政策优势,打造世界香药交易中心,开展中药材深加工与内外销业务。
推进标准互认:制定沉香、胡椒等国际标准,设立进出口质量检测中心,促进药材跨境流通。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在健康海南建设委员会下建立分管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各相关厅局指定专门力量,齐抓共管,解决发展瓶颈难题。
加大政策扶持:统筹多渠道资金支持种质保护、新药研发等领域,对优质企业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将中医药综合治疗费用≥30%的病种纳入目录。
加强人才培育:组建中医药标准化、产业化专家人才服务队伍,实施“学历+技能”双证培养,到2028年底培育6000名复合型技能人才,壮大黎苗医药人才队伍。
严格运行机制:建全上下联运的运行机制,形成可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对中医药企业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