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精准把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近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实施细则》解读培训会。全市医保部门分管领导、基金监管工作人员,以及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共 200多人参加培训。
参与《实施细则》起草工作的河南省医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二锋围绕《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基金使用的行为规范、宽严相济的惩戒体系、权责对等的衔接程序、法律风险的防控机制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讲解了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其他惩戒措施的惩戒体系;医保经办的权责、医保行政部门的权责、处理处罚和衔接移送程序。授课过程中,王二锋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违法行为、一般违规行为和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详解了拒不配合调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同时分享了河南省在“刚性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柔性抓手”服务型行政执法、定点医药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成果。此次培训内容不仅强化了参训人员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更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培训会后,市医保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强化政策学习,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迅速组织全员学法规、学政策、学案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风险防控;三是要强化监管效能,各级医保部门要健全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围绕“贯彻条例实施细则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营造“人人关心医保、人人守护医保”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