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有因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日起对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桑菊感冒片的控制措施。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云南省暂停药品生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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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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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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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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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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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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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生产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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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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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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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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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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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莲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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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菊
感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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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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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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