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郑医保办〔2026〕23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5〕69号)及河南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关于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4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医疗机构诊疗实际和医保运行情况,对全市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统一规范整合,进一步统一收费标准、规范诊疗收费行为、优化医保基金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就医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规范价格项目。全面梳理优化全市心血管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取消“心功能测定”等207项老旧项目;统一规范保留“心电监测费”等129项标准化心血管诊疗项目,统一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和计价单位。
(二)统一制定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分级核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实现市域内心血管诊疗收费同质化、标准化管理。
(三)分类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及参照公立管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版价格项目,落实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制度;其他非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执行本次规范后的项目体系,医保支付按照郑医保办〔2024〕55号文件执行,主动公示收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需提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做好政策衔接。
三、政策影响与意义
1.优化结构,体现价值:通过项目整合取消冗余项目,聚焦临床必需服务,对技术劳务主导型项目合理定价,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2.衔接规范,统一标准:严格对接国家、省级项目目录,实现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提升价格管理规范化水平
3.便民利民,保障权益:明确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要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切实维护各类群体合法权益。
解读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单耀宾 电话:678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