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根据相关企业申请,截止至2022年9月20日受理的申报企业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二、申诉投诉质疑澄清
(一)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企业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企业被授权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加盖企业鲜章的申诉投诉函及举证材料。
(二)递交地址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健委旧办公楼二楼前台。
附件:高值阳光采购申报企业变更汇总表(2022年9月)
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1555720220921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