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61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购周期
我省组织的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5月31日结束,第二采购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自2024年6月1日起医疗机构相同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签订工作。
二、签订方式
各医保部门和相关采购平台组织协议签订主体及时签订购销三方合同,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采购主体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督促工作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签订工作。
市医保中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审核,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凌小姐;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