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口腔牙冠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挂网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编码申请
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由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加工义齿种类和主要原材料情况联系主要原材料厂家,由原材料厂家在国家医保动态维护平台耗材库先申请原材料产品编码(20位),再由国家医保动态维护平台根据企业申请顺序赋予产品流水码(7位),最后赋予该企业该原材料生产的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编码(27位)。
二、产品挂网
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按照适当的成本回收率,以不高于鄂药采联办〔2023〕8号对应的原材料厂家产品的挂网价格自主确定价格,并按原材料厂家申请获得的自行加工制作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医保编码以及相关规定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申请挂网(挂网目录中须备注某某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
三、有关要求
医疗机构所属的口腔技工室加工定制式义齿仅供本单位使用,并应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287-2003),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如接受其它医疗机构委托生产定制式义齿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其他要求执行鄂药采联办〔2023〕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