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2023年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第四批)申报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查看:申报产品信息审核结果。
二、公示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账号密码于2023年3月2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http://hc.ynyyzb.com.cn:8001/com.hsnn.sso/login.html)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3.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65332056。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88795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