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的供应和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降低检测需求群众的费用负担,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的函》的要求,现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的函》的要求,本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申报工作品种目录详见附件1。本次补充挂网申报仅针对未在云南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V4.0挂网的产品,已挂网交易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品种目录,并获得相应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企业完整填报产品包装规格信息,申报包装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包装规格型号一致。
3.网上信息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含混采包装填报示例)。
4.企业必须填报申报价格(元/人份),且不高于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元/人份)。企业申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不填报申报价格及填报价格为0的,视作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5.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格为截止申报日期(2023年2月24日15:00)前的全国各省级平台(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价的最低价(元/人份),并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省级平台挂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所在省份挂网的网页截图,省级平台名称及网址清晰可辨)。
6.挂网价格(元/包装单位)系统自行计算,将按乘除法换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申报成功后,该挂网价格作为采购平台最高限价,供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检测机构议价采购。
7.申报企业须对所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挂网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生产企业出现全国最低中选价或实际采购价下调的,必须在价格变动30天内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请调整。出现虚假价格申报或未按规定动态调整最低中选价格的,按照《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方案》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方式
(一)请企业通过链接登录“高值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V4.0”,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
申报链接地址:http://hc.ynyyzb.com.cn:8001/com.hsnn.sso/login.html
(二)申报账号
1.无交易系统账号及密码的企业,应在申报截止前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办理。
2.登陆密码遗失的企业,应在申报截止前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云南省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找回及密码重置办理须知》办理。
(三)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15:00(截止时间)。
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否则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截止后,申报功能关闭。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申报操作方法,请企业查看附件5。
(四)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同一生产企业只能申领一个账号,进口医疗器械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申报企业应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承诺保障供应。
(五)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
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企业或产品信息有误的,可有2次机会登录申报系统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企业信息撤销后其产品需重新填报。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四、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信息和通知发布平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nyyzb.com.cn。本次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陆续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应随时登录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88795、0871-65167613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79183、0871-65165512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