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保局不予赋码的口腔牙冠产品及2012年度中标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相关要求,申报产品的审核工作已完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发布
请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以下简称“广西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材料补充时间
审核不通过的产品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24年4月22日前按招采子系统显示的“审核不通过原因”递交纸质版补充材料及修改信息,并重新申报。经再次审核后,统一公示挂网结果。逾期不递交补充材料的,视同放弃本次挂网,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递交方法
以下方法任选一个:
(一)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递交。
(二)邮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药械采购处器械科收,电话:0771-8600407。同时请拍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说明需办理事项的视频,发送至以下邮箱:gxyxcgyw@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发件人、发送时间等信息请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业务咨询电话:0771-8600407,QQ群:1067251704(申报企业)、869090283(配送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