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保局不予赋码的口腔牙冠产品及2012年度中标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产品挂网结果进行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结果
(一)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确定配送关系
(一)选配送要求
1.挂网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
2.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3.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4.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5.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二)选配送方法
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确定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手册请在服务大厅(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fwdt/xzzx/xzzx_ypyxcg/)下载。
三、议价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可将需要的挂网产品添加至院内目录后发起议价,具体操作手册请在服务大厅(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fwdt/xzzx/xzzx_ypyxcg/)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如需重新参加挂网,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二)选配送工作和议价工作没有先后顺序,可同时进行。
(三)公布后如需撤销挂网,请在招采子系统的“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页面选择需要撤网的产品进入编辑页面勾选挂网状态,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业务咨询电话:0771-8600407,QQ群:1067251704、869090283(资源有限,选择其中一个群加入即可,请勿重复加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