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中选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级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4-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ZJLC-2024-1)》、《京津冀“3+N ”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M-HD2023-14))》、《关于省际联盟输液器等4类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省拟定于2025年3月上旬开始执行相关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带量价格联动中选结果,现就做好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选产品增补挂网及相关信息匹配
(一)产品类别
1、国家组织集采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类;
2、省际联盟集采血液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路、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瘘穿刺针、透析用留置针、血管结扎夹、一次性使用医用喉罩类;
3、省际联盟带量价格联动输液器、预冲式冲洗管、血液透析浓缩物、医用胶类。
(二)增补中选产品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种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与系统内原中选及挂网产品信息进行梳理、比对,及时完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和未挂网中选产品的增补工作。请相关的中选生产企业按照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操作。
(三)形成挂网目录
省公共资源中心对上述种类医用耗材所有挂网产品,统一匹配国家医保编码,注明“中选”、“非中选”、“非集采”标识,形成挂网目录,于2月13日前反馈给省医疗保障局。
二、建立配送关系
由中选生产企业先行发起的,需网下与相关配送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分别通过网上填报方式于2月20日前完成(填报指南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配送关系填报后,视同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系统将进行配送关系自动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各市医疗保障局可通过本单位帐号登录辽宁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login),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选择“目录查询”“上报配送企业查看”菜单查看并下载建立配送企业详细信息。
三、做好协议签订和预付金划拨工作
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范本详见附件2)签订工作通过网上查询信息、网下签订纸质版协议方式实施。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中选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中选产品清单和协议采购量(查询指南详见附件3)。各市医疗保障部门应于2月25日前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省属及驻辽军队医疗机构按属地化管理)与医用耗材中选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网下完成纸质版协议的签订工作。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在2月28日前依据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协议采购量,做好预付金的测算与划拨。未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地区,要将预付金划拨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联系电话:024-23447076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与QQ3458077823号郭老师联系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